哈报网讯 (王忠民记者左楠)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为增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哈尔滨市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哈尔滨市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明确,交通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处理交通事故应主动接受监督,做到现场调查公开、检验鉴定公开、责任认定公开。 《规定》还增加了简易处理程序,即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原因无争议的,应当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予以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规定》对当事人交通事故中的行为划分采取“打分”方式。据介绍,哈尔滨市是继北京和天津之后全国第3个采取“打分”定责的城市。《规定》根据当事人交通事故中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当事人的行为划分为A、B、C、D等4类,并赋予不同的分值,再根据分值大小承担不同责任。此规定避免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的标准不一、随意性大的弊端,从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地依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提高了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