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重庆时报讯(记者张力)一男子在歌厅强行吃别人老婆的西瓜,遭拒绝后还踹人,不料被打妇女的老公竟是嫌疑逃犯,结果反被妇女的老公砍断一条腿。昨天,这个吃西瓜不成、反蚀一条腿的受害人拄着拐杖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13万元。
强行吃西瓜右腿被砍断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5月,邓伟和老婆在巴南区鱼洞镇一歌厅玩耍时,张某因喝醉酒,看到邓伟的老婆买来西瓜便强行要吃一块。被拒绝后,张某踢邓伟老婆发生纠纷,随后张某被邓伟砍断右腿致残。
次日,邓伟被抓获。经公安机关查实,邓伟曾在2001年,与他人在南岸区互殴致一人死亡。
被告辩称遭陷害
昨天下午,被害者张某拄着双拐来到法庭。庭上,检方指控被告邓伟于2001年和2005年,分别在南岸区和巴南区参与斗殴致一死一伤。
法庭上,邓伟否认2001年他曾参与伤人致死的犯罪事实,称案发前他拒绝了同伙李某邀约没去现场。邓伟称遭陷害,因为他欠李某1万余元,李某多次追讨被拒。因此李某被捕后,在牢里曾称“如果邓伟不还钱,他要报复”。
答应赔偿13万余元
针对邓伟的辩护,检方举示案发后民警抓捕涉案人员时,对邓伟的3个同伙审询的笔录。
三份证言均证实案发时邓伟参与了全过程,足以批驳邓伟“欠债不还被陷害”的辩护意见。经质证,三份证据被法庭采信。
在庭上,已残疾的张某向邓伟提出包括换假肢在内的赔偿费共计13万余元。邓伟表示无异议,愿意赔偿,并称在案发后已经为张某支付了两万余元医药费,希望法官能轻判,本案未作当庭宣判。
来源: 2006-04-04 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