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专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在公布四川十大典型投诉案例时指出:消费者在酒店用餐引起食物中毒,经营者要负全责。
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介绍,泸县消费者先某等人前不久向泸县福集消协分会投诉时称,先某等一行15人在某酒店就餐,用餐后当晚有13人出现恶心、呕吐和腹泻等食物中毒现象。
泸县福集消协分会随后从医院调查了解到:经泸县疾病预防治疗中心和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诊断:这13人均属沙门氏菌食物中毒。据此,泸县福集消协分会向这家酒店负责人指出:消费者在酒店就餐引起食物中毒,经营者要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