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4月4日电(记者 肖文峰)美国奥多比公司(AdobeSystemsIncorporated)在我国华南区起诉的首宗软件著作权案获胜诉。
广州一家科技公司因使用23套盗版的奥多比公司软件为客户设计图案、网页文件,被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奥多比公司经济损失11万元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
广州天河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月4日,广州天河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对被告科技公司经营场所内使用的计算机软件的版权状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安装了Adobe公司拥有版权的Photoshop、Premiere、Illustrator等系列软件共计23套,并以相关软件用于为客户设计图案、网页文件。当年1月20日,工商所对被告作出责令删除盗版的Adobe系列软件、处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至去年11月17日,法院对被告使用的计算机进行证据保全时,在被告经营场所内,仍发现被告计算机的硬盘内尚安装有未经合法授权安装使用的Adobe软件8套。
法院认为,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复制、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软件,属于商业性使用行为,构成对原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同时,在工商部门对被告作出责令删除盗版的Adobe系列计算机软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后,被告仍未完全履行义务,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因此,法院在参考原、被告双方所举侵权软件价格的有关证据及目前可公开查阅的同一产品报价,并综合考虑商业软件销售的一般规律后,酌定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11万元,并判决被告赔付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3万元。对原告提出要求被告在《广州日报》公开赔礼道歉的主张,法院鉴于被告实施的侵权行为主要是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对原告的商誉并未造成损害,未予支持。
据本案主办法官介绍,奥多比公司是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由于中、美两国同为《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确定了“国民待遇原则”。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外国人的软件,依照其开发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据悉,去年初,作为世界图形设计软件巨头的奥多比公司也曾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赢得其在中国西部的“盗版第一案”。成都一家数码科技公司因在公司22台计算机硬盘中安装了盗版的Adobe系列软件共10个版本56套,被成都中院一审判决赔偿奥多比公司人民币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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