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
“小区绿地面积不足,建筑面积超建,楼书承诺未兑现。”这三大“罪状”,让宁波鄞州“南江绿苑”的149名住户于昨天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索赔近400万元,索赔理由与前期索赔5000多万元的“华泰星辰”案十分相似。 鄞州法院已受理此案。
作为149名业主的代理人,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阮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他们委托宁波市测绘设计研究院对“南江绿苑”绿地率的测量结果表明,该小区实际绿地面积只有6390.58平方米,绿地率才21.16%,没有达到法定的32%。当初开发商为了通过审批,不仅把1400多平方米的沿河道路草坪砖表面铺草坪,还把房子边的散水处种上不能存活的小树以充当绿地面积。另外,根据立项文件,南江绿苑小区土地审批时的建筑面积是5万余平米,但实际建筑面积却有5.8万平米,开发商足足多建了7371平方米。
业主还提出,开发商在小区大门口处建的办公室属违章建筑,宅间路也只有2米,比正常少了0.5米,这给住户进出带来了不便。开发商在销售广告中曾承诺,小区免交物业管理费,但后来违反承诺,强制要求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后才能收房。另外,会所也没在交付后开放。
出于上述理由,业主们要求开发商赔偿各种损失共计393.5万元,并拆除正门口的违章建筑,重新修建大门,并拓宽宅间小路,会所向住户开放。
对于业主们的说法,“南江绿苑”的开发商昨天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鄞州绿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书的测量数据,小区绿地率已达33%。小区审批的建筑面积为5.8万平米,实际上才建了5.7万余平米,并没有超建。此外,现在的门楼有正规的审批手续,宅间路面2米宽是根据专家意见建设的,按人车分离原则来规划的。
提到业主们要求开放会所,开发商说,会所已经建好,只是现在正在装修,以后肯定会开放。至于物业管理费问题,开发商的解释是,当初提到“免费物业服务”是指深层次的物业服务,即突发性事件的物业服务,日常性的物业管理费还是要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