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报,2005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收入2093.91亿元,首次突破2000亿元。其中,广东地税共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283.87亿元(含深圳),与2004年同期相比增收44.23亿元,增幅为18.46%,名列全国首位。
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额为192.46亿元,占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的67.80%;个体经营环境的改善,使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税额发展势头良好,2005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税额为51.36亿元,占总收入的18.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税额为20.96亿元,占总收入的7.38%。以上三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的94.08%,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三个主体部分。(记者叶静通讯员 林荔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