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4月4日电记者从民航哈尔滨售票处了解到,根据近期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经国务院批准,从4月10日至10月10日,国内航线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适当调整,800公里以下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由每位旅客40元调整为60元。
按照新标准,从哈尔滨出港的航班飞往黑河、沈阳航线由每位旅客20元调整为30元,飞往其他城市的航线均调整为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