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7岁的孙某破门进入一处地下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便对事主大打出手。
记者今日获悉,孙某偷得一部手机,但因其在被发现后使用暴力手段抗拒抓捕,市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去年9月2日,孙某破门闯入石景山重聚园一处地下室内,盗窃了一部波导手机(价值200元)及少量现金,不料被回到房中的事主曹小姐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