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不服交警的处罚,37岁的荆某殴打警察致其轻微伤。记者今日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荆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
2005年11月21日8时许,荆某在丰台区南三环东铁营桥附近,因值勤交警王某对其驾驶的机动车违章处罚,荆某便对王某进行辱骂殴打,致王某轻微伤。
法院认为,荆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