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瞭望》周刊载文指出,旧有观念、传统运营机制、改革进程中形成的复杂利益关系,薄弱的政府监管能力,成为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层约束。
文章指出,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看,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改革不仅起步晚,而且改革的步子迈得慢。 分析原因可知,其面临从观念认识到运营机制、改革进程中利益矛盾乃至政府监管等四大深层约束。
约束一:旧有观念与三大“恐惧”
来自旧有观念的束缚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认为市政公用事业是市场失灵的典型领域,而国有企业和政府监管是解决市场失灵的主要药方;二是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研究政府规制,对其理解仍停留在过去的层面;三是片面理解市场化程度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与此同时,作为中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领域,市政公用事业领域改革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上的三大“恐惧”:即在所有制调整上患有“恐私病”;在国有资本布局上患有“恐退病”;在国有资产形态变化上患有“恐失病”。而在非公经济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必须有进有退、国资监管日趋成熟的今天,如果不能从认识上克服上述三大恐惧,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就不会有真正的市场开放,非国有资本也不能顺畅地进入,市政公用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就不可能迈出实质性步伐。
约束二:传统运营体制的“天然排斥”
虽然到目前为止,中国从法律和政策的层面上对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已经完全开放了,但是,长期形成的传统运营体制对非国有资本存在着一种天然的排斥,以至于在非国有资本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投资机会之间存在着所谓的“玻璃门”现象,即看得见、摸不着。这样一种固化的运营体制是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严重障碍。
约束三:改革中新形成的复杂利益关系
中国的市政公用企业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变迁,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化,利益主体发生了相应的分化,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各行业,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已形成并渐趋稳定。能否在改革过程中兼顾好各方利益,又切实保证公共安全,直接关系到下一步改革的成败。
改革既要坚持大的方向,获得资源配置的合理化与效益,保障公共必需品的供给安全,同时也必须巧妙地平衡利益链条上各个环节的利益得失,否则将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约束四:薄弱的政府监管能力
“有效监管”是正确实行基础设施改革的关键条件,2004年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在治理薄弱的环境中可能会出现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治理结构普遍比较薄弱”。政府监管手段不足,监管能力有限,仍然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制约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