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刘树鹏)国内机票部分内容是英文而非规范汉字,给不少国内消费者造成麻烦。为此,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甫政向国家民航总局递交了请求行政作为书,要求对国内机票予以规范(本报曾连续报道)。4月3日,国家民航总局给韩甫政发来函件,表示将组织专家认真研究,抓紧处理这一问题。
国家民航总局在函件中称:“您反映的有关客票中规范文字的使用等问题,我局予以充分重视,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来函还表示,改变客票格式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到国际航空运输收费换算、计算机系统的更改、国际标准的采纳等一系列技术问题。客票上的“承运人”、“日期”、“机场建设费”、“燃油附加费”等栏目内部分内容采用“代码”或“英文缩写”,是国际航空运输领域的普遍做法。处理这一问题还需考虑以上因素,并与有关国际组织及同业机构协调。国家民航总局承诺,将结合推行电子客票等事项抓紧进行此项工作。
去年10月,沧州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甫政致函国家民航总局,指出国内航空机票部分内容无规范汉字,不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同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民航总局予以纠正。民航总局在回函中表示,因为外国客人反映国内机票无英文,才将国内机票格式作了调整,同时也不会给本国旅客造成为难。韩甫政对该回复不满,又向国家民航总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今年2月7日,国家民航总局向韩律师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承认国内机票确实存在没有使用规范汉字,只使用英文或代码的情况,对上次回复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