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赖欠款近30万拒不偿还 生意失败想出国赚回来机场被截
欠款近30万拒不偿还,6年间出国60多次贷款买房两套,前日被警方在机场抓个现行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伍旋
6年前,她欠款近30万,法院判她还款后多次更换电话号码、玩失踪拒不还款。令人意外的是,在此期间,她竟然出国60多次谈生意。前日,正当她准备在广州白云机场登机前往马来西亚时,机场警方将其抓获,随后被法院依法拘留。 在白云区拘留所,披头散发的女老赖痛哭流涕:“我的家庭因为这事儿全部毁了。”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白云区拘留所,旁听了法官对“女老赖”陈丽丽的提审。执行局副局长马星对记者表示,欢迎债权人对法院提供“老赖”出入境线索,以便法院更有效地采取边控措施。
转让黑车被告上法院
1999年8月7日,家住广州市东风东路的彭涛与陈丽丽签订协议,准备买下陈的丰田亚洲龙小轿车,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转让价格为29万元,如果因小轿车手续有问题,没有办法过户,则由陈退回购车款,由彭涛退回车给陈。协议签订当日,双方便一手交钱一手交车。
可是,当彭到广州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时,却发现没有陈的该车档案,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原来,经调查该车的车牌和行驶证件真实车主不是陈,而是邹,登记的是栏板小货车,而不是丰田亚洲龙。彭发现自己上当了,找陈退钱无果,起诉到法院。
合同无效法院判决退款
案件经白云区法院和广州市中院两审,法院认为,陈丽丽以欺诈的形式,将车辆号牌不属于自己所有的丰田亚洲龙小轿车私自转卖给彭涛,而且双方交易车辆又没有到旧机动车交易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双方为此签订的《协议书》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也就等于没签,双方应该互相返还,造成的损失各自承担。2000年11月,广州市中院二审后判决陈丽丽应该返还彭涛的购车款29万元,而彭将车退给陈。判决生效后,陈丽丽并没有交钱取回车的意思,彭涛于是在2001年1月8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陈丽丽在执行期间多次玩失踪,拒绝还款。
执行期间贷款买房两套
陈丽丽究竟去了哪里,她的丈夫称不知道,说她没有回过家。那会不会出国了?法院于是决定扩大搜查范围,到出入境部门查询陈的相关资料,没想到,竟然还真查到了陈的马来西亚护照资料,并早已更换了一本,出境次数竟然多达60余次。
今年3月29日,白云区法院执行局决定对陈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与公安出入境部门联系,由警方对其实施边控。
这一招儿果然收效,仅仅3天后,4月3日下午四点,陈丽丽持护照在广州白云机场准备登机前往马来西亚时被边检机关控制,并通知法院前往执行。当她可怜巴巴地说自己身上仅有5300元钱后,法院干警却在其行李中发现了20000元现金。
经查,陈丽丽不仅常常出国,在执行期间还在番禺贷款买房两套。法院认为其在判决生效六年的时间内,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情节恶劣,决定对其拘留。
被司法拘留15天
白云区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采取边控需要的程序相对复杂,要层级审批,其中要通过中院、高院和省公安厅,法院在确实联系不到被执行人时,便会实施监控。但具体来说,还是要因案而异,因此法院也鼓励债权人提供老赖境外活动的线索,以便法院有的放矢采取边控措施。
目前陈某因拒不执行判决,已被司法拘留15天,依照法律,摆在陈某面前的有两条路:重则将可能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涉嫌犯罪,轻则允许其重新作出还款计划,并严格依照其执行。
提审实录
女老赖广外毕业懂英语 生意失败想出国赚回来
昨天下午,时报记者与经办法官一行,来到白云区拘留所,旁听了法官对陈丽丽的提审。
39岁的陈丽丽个子娇小,披头散发地出现在提审室,见到室内众多相机、摄像机,她立即捂住脸并哭着说,“能否不拍照”?
法官:你知道因为什么被拘留么?
陈丽丽:因为购车款的事。
法官:为什么总骗我们?
陈丽丽:我也是受害者,我和老公的两辆车都是当时从车管所里买的,他们当时告诉我没有问题,谁知他们骗了我,现在都坐了牢。
我是当年从广外毕业的,毕业后租了五个铺位开珠宝店,但是却被铺主骗了,铺位被查封,投资失败,200万打了水漂。
法官:你有钱出国怎么不还钱?
陈丽丽:没办法,我必须要把钱赚回来,因为我懂英语,从2004年开始往来马来西亚做工艺品出口,平均一两个月去一次。
法官:为何说只有5000元?
陈丽丽:这次回来行李中的两万元本是用来支付货款,如果没了我就彻底完了。
整个提审过程,陈不停地在哭,“看看我的手腕,我曾经试图自杀过两次。”“不想和我老公离婚”、“我的家庭因为这事儿全部毁了”。以至提审法官不得不提醒她:“哭如果能解决问题,早就解决了”。
屡次违背承诺玩失踪
2001年1月16日,法院立案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2月2日前还款,陈丽丽未予理睬。
2001年2月15日,陈丽丽作出《还款计划》,承诺40天还首期10万,余款每月5万,但直至2001年8月,陈丽丽仅还款22000元。这时,法院查询了陈某名下没有存款,房屋因另案以物抵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彭同意,法院对该案中止执行。
2003年9月17日,法院接受彭涛申请,对陈丽丽名下财产进行调查,从10月22日起,依法扣留其丈夫李某每月工资收入,一年后,扣押了李某名下的宝马轿车一辆,经评估,该车价值14000元,尽管如此,陈仍然没有露面,并频繁更换电话号码。
2005年4月12日,法院找到陈丽丽,陈再次承诺在2005年5月30日前清偿15万元,签定协议后,陈仅返还2000元,从此下落不明。
编辑点评 对付老赖要有对策
李龙
老赖欠款近30万,6年来都不曾还款,并且采取多种方式回避法院,让法院找不到人影。然而,就在此期间,老赖却出国60余次。这样的事实听起来实在是有点奇怪。一个老赖在执行期间能堂而皇之地出国这么多次,真有点佩服她的逃脱功夫之高。
先不管该老赖是否真如她自己所言,想通过做工艺品出口生意来赚钱还债,也不管她当初买车时是否真被欺骗,但是欠钱还债是天经地义的事。若说没钱还款,可是60余次出国费用加起来恐怕也不是个小数目。从根本上来说,她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想逃脱法院6年来的追踪。
细究起来,可能是我们对付老赖的手段还不完备,才给了他们侥幸心理的期待。老赖频繁更换电话号码,以期从法院的视野中消失。像这个女老赖,不但出国多次,而且还在番禺贷款买房两套。这样的“逍遥”生活根本不像一个欠款30万的老赖生活。其实,在广州,有很多这样的老赖,他们一边声称无钱还债,一边却照旧过着自己的奢侈生活。然而,很多时候,不但债主,就是法院,也拿其没办法,任其过着“富债翁”的快乐生活。
此次,广州市中院采取曝光老赖,并采取强制执行及司法拘留的办法,来对付老赖,应该说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在法律的威慑和媒体曝光的双重压力下,许多老赖纷纷掏腰包免坐牢,至少表明老赖们并不都是像他们自己所说的“无钱还债”,他们多是抱着能拖则拖、能免则免的心理,与法院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那么我们在抓老赖时,就不应只是采取强制措施那么简单,还要多想想对策。比如说这个女老赖,如果法院早日想到与警方合作,采取边控措施,事情也就不会拖到今天的地步。吃了“霸王餐”后到处躲避法院是老赖的不对,如何以制度性和法律性来堵住老赖的侥幸心理,还需要法院多多想些高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