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记者谢登科)今后,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独立开采并销售原油的企业,以及在上述领域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开采并销售原油的其他企业(简称“合资合作企业”),均须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财政部4日发布消息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财政部于近日制定并下发执行《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办法”指出,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办法”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