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将明朗教育部禁止再出新收费
本报记者季谭发自北京
教育部将制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办法出台后,各高校不能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近日,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国务院纠风办会议上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规范教辅材料出版和使用办法、配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收费管理办法,以有效治理目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人士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高等学校生均培养成本是指教育机构为实现教育基本职能和教学质量基本标准,在一定会计期间所发生的平均用于每个学生的直接支出和应计费用总和,一般以一年为一个核算周期。
生均成本核定内容一般包括六大成本项目:首先是人员工资,这占成本比重50%左右。主要指与教学和教学管理有直接关系的人员,费用包括学校支付的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各种校内津贴、授课费等一切工资性支出;其次是奖助学金支出;还有社会保障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及医疗费等;公务费,指学校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日常支出;业务费,是指学校为完成教育任务所发生的消耗性费用,如实习费、招生费、毕业就业指导费、资料印刷费等;最后还有固定资产折旧费。
据了解,国家将以这些基本费用为基础,制定普通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核定办法,指导各地合理制定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学费标准。
2000年以后,中国高校收费普遍有所上升。此后,北京曾规定高校收费标准:普通高校每生每年一般专业不超过4200元,重点院校最高不超过6000元。
对于今年所制定的这些教育培养成本,袁贵仁称,此举在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后不允许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
袁贵仁强调,需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集中核算、统一收付、票款分离。并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