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9点,福州新店派出所民警将被拐卖到榕的23岁四川籍女子胡某英送上了开往四川的火车。
3月27日中午,一名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孩,跑进晋安区新店派出所报案说:“我被人以1200块钱拐卖到福州,给周某艳当老婆。
民警接警后调查得知,报案人叫做胡某英,今年23岁,四川人,于今年2月20日被人从广州拐卖到福州,买主为38岁的贵州男子周某艳。当天中午,民警将周某艳抓获。
周某艳被抓后交待:“胡某英是我一个在广州打工的老乡打电话给我介绍的,当时谈好价格是1200块钱。”
“与周某艳一起生活的1个多月,像一场恶梦一样。”胡某英回忆说,“我不愿意跟他发生性关系,他就打我。他一般两三天强迫我跟他发生一次性关系。”
27日中午,胡某英趁周某艳上厕所的时候,偷跑到新店派出所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