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昨日,重庆日报稿件《新增税负是否转嫁成焦点》一经见报,便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房地产企业是否会将新增税负转嫁给消费者?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有关人士进行了权威解读。
“国家出台政策是为了平抑房价,如果开发商‘搭车’涨价,岂不是让老百姓空欢喜一场?”家住巴南区李家沱的刘明东刚看上了南坪某小区的一套商品房,看了昨天的报纸,他对开发商的提税新规加重了企业负担,只有让消费者埋单的“转嫁说”十分不满。
刘明东的看法颇具代表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房地产行业和每个市民都“扯得上关系”,市民对与之相关的国家政策都保持了高度关注。
“事实上,开发商所谓的‘转嫁说’根本不成立。”市国税局所得税处有关人士肯定地表示。他说,此次征税新规不能简单地看为增加成本,虽然我市主城区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增加,但其征收的基数减少了,“这一增一减后,开发商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少了。”
减少来自从“预计营业利润率”到“预计计税毛利率”的变化。他举例说,以前叫“预计营业利润率”,按预售房销售收入的15%直接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在虽然是20%的税率,但征税却在预售房销售收入的基础上扣除了“销售期间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工资及营业税金”等项目,而仅营业税金一项,就约占预售房销售收入的5%。“税率虽然提高了,但计税额减少了,仅营业税金一项,就足以抵消其提高的税率。”
那么,对此“心知肚明”的开发商为何还有“转嫁”一说?
“自然是为了‘搭车’涨价。”该人士建议,如果遭遇开发商以类似理由提高商品房价格,市民可向物价部门举报其价格欺诈行为。
此外,根据此次出台的房地产征税新规,经济适用房的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3%;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5%;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10%。“相对于以前15%的‘一刀切’,这些地区房地产的成本减幅更明显。”(记者李湉湉)
来源: 华龙网 2006-04-05 04:21 编辑: 亦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