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5日讯 3日16时26分,一辆车牌号为蒙E208××的解放牌货车缓缓驶入福山收费站25车道,收费员一刷高速公路通行IC卡,显示的数字让司机吓了一跳———“车型4,车货总质量78.3吨,超限率111.6%,通行费11380元。 ”
这是自烟台高速公路建成以来,首个通行费超过万元的车辆。司机听到这笔天文数字,一下子懵了:“这等于我大半年的工资呀!”收费人员又重新核对了该车的轴数,确定通行费数额准确无误后,向司机耐心解释,从4月1日8时起,山东省联网收费的2773公里高速公路对载重货车按吨公里计征车辆通行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据福山收费站负责人介绍,这辆车当日从泰安东收费站上高速,超载41.3吨,如果按原来的标准收费是2040元,实行新的标准后是11380元。所以建议司机朋友,高速路上最好轻装上阵,超载超限会让你栽个大跟头。
按照新收费标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不超限部分正常收费;超限超载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超载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超限超载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超载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超载100%以上的车辆,超载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编辑:傅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