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4月5日讯记者今天从招生部门获悉,我省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在本月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4月7日至4月9日到常住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以下证件: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或军人证。 应届毕业生由中学集体统一报名,非应届毕业生应持单位或街道(村民委员会)报考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毕业学校及时间等信息。同等学力报考者,应由市教育局普(基)教科(处)核查认定身份,并提交中学以上教育部门考核证明。
据了解,因公长期在外省的工作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当地借考的,须由考生或其父母工作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户口以外的省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户口所在的省级招办处理。我省考生不能在省内跨市借考。凡借考考生必须于4月9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审批。记者高伟通讯员 丛建松责任编辑:亦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