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消费税调整政策推出、成品油价格上调之后,对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特别收益金的规定近日也开始进入实施阶段。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呼唤已久的石油“暴利税”终于浮出水面,油品定价体系雏形初现.
中国对资源性产品特别是石油征收所谓的“暴利税”日前正式亮相。 开始征收的石油特别收益金共分5级,征收比率最低为20%,当原油价格超过60美元/桶时,按最高比率40%征收。
记者从中国石化方面获悉,根据国务院及财政部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决定》以及《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40美元/桶)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为便于参照国际市场油价水平,原油价格按美元/桶计价,起征点为40美元/桶。2005年,中国三大国有石油公司共生产原油12.32亿桶,约合1.74亿吨。其中,中石油生产原油8.23亿桶,中石化约为2.79亿桶,中海油1.3亿桶。
专家指出,目前国际市场每桶60美元以上的石油价格使石油开采成本远远低于收益,由于石油价格飙升,使石油企业“大发横财”。
石油“暴利税”即石油特别收益金,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原油的月加权平均价格确定。
(新华社北京4月4日电)(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