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4月4日《新京报》报道,教育部等今年将出台大学生培养成本核定标准,报道全文不过200多字,我看了之后,却是五味杂陈。
新闻中说,“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培养成本核定办法”,这就是说,以前收费的时候并没有进行成本核定,而是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想怎么收就怎么收!
袁副部长表示:“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要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 这就怪了,“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原本就是不应该收的,为何要郑重其事地再次提出来?目前的“高校收费政策”早已搞得学生家长负担很重,“新读书无用论”开始流行。对这样的政策需要的是尽快改革,怎么反而还要继续“稳定”呢?
这次核定成本,虽有其他部门参加,但却显然是教育部主导的,教育部门自己就是现行收费政策的最大受益者,它会向自己“开刀”吗?由教育部主导“核定成本”,其中的利益关系如何能够说得清楚?新标准如何能够获得公信力?核定的结果会不会将高收费政策合法化?
教育部曾经声称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但“成本+利润”的“核定成本”恰恰是典型的“产业化”做法。教育收费究竟应根据民众的承受能力来收,还是根据成本来收?另外,现在高校的行政和后勤系统冗员多多,在不改变这种状况的情况下,核定出的“成本”又有什么意义呢?我很困惑。
袁副部长也表示,“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虽然我无法确定这能否生效,但仍然对此感到欣慰。郭松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