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彬通讯员杨海云城市快报
本报曾连续报道过“四男子持刀枪夜劫手机店”一案。昨日,涉案的4名男子分别因涉嫌抢劫罪被南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张某,22岁,初中毕业后无业至今。
犯罪嫌疑人周某,17岁,初中毕业后无业至今。
犯罪嫌疑人王某,20岁,技校毕业后无业至今。
犯罪嫌疑人刘某,20岁,中专毕业后无业至今。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今年2月20日晚上10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周某等4人经预谋,窜至本市南开区芥园西里一手机超市内,持自制火枪、砍刀抢走手机27部(价值21680元)及现金609元后逃逸。
经市局指挥中心全城布控,警方半个小时后在南开区雅安道附近将周某、刘某抓获。
经工作,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迫于压力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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