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主犯被判10年并赔偿30余万
新快报讯(记者 潘逸滨 通讯员 李志金 朱仕宏 李世寅 张文辉)因走私红油被人索取“保护费”,恼羞成怒的走私犯将勒索人砍死。4月3日,中山市人民法院对此宗不满“黑吃黑”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判决,主犯罗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向被害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30.7万元。
2004年初,罗某伙同他人在中山走私红油,并由李某等人进行接车、望风。此事被当地的梁某得知,梁某遂于同年5月,多次向罗某索取“保护费”,双方因此结怨。
2004年5月30日晚,梁某等人又驾车进入罗某走私红油的“地盘”进行骚扰,负责望风的李某通知罗某。当晚11时许,罗某与同伙找到梁某等人后,即持铁管、刀具等凶器冲上去殴打梁某等人,梁某被当场砍死。
事发后,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罗某及其同伙缉拿归案。中山市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