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近日在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的会议上表示,今年教育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高校生均成本核定办法,不允许出台新的收费项目,也不允许收取国家已明令禁止的各种费用,以有效治理目前存在的教育乱收费问题,“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
由国家给出一个明确的标准,学校的收费必须在这个标准之内,否则即为乱收费。这当然是不错的,但依然有一些不容忽视的东西。如,大学生培养成本核定标准应该由谁制定?仅仅是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还是有处于这个标准的相对方即大学生及其家人的参与?同时,在单纯的成本核算中,应不应该考虑高等教育的溢出性收益?另外,有了这个标准,是不是就能够“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显然,教育乱收费的泛滥,并不只是因为缺乏标准所致。而除此之外,我更关注的却是这样一句表述: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
我对这句表达感到疑虑重重,是因为我不知道,“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这句话,是不是意味着对于过去高校收费政策的正当性的承认?导致今天居高不下、民众已无力担负的高校收费现状,难道仅仅是因为高校收费政策之外的原因,亦即教育乱收费的原因?当然也更值得厘清的是,一些乱收费现象的泛滥,难道不是高校收费政策所演进并导致的一种结果?
不能不提到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教育产业化现象。一直以来,这都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但必须看到的是,虽然教育部门不承认教育产业化,但是政府的决策,包括高校扩招和高校收费都是按照教育产业化的理念来做的。在教育垄断和等级制不除的情况下,这实际上是只许自己的权力产业化,不许别人的教育权利产业化。那么,在教育产业化、教育乱收费与本身的高校收费政策纠缠不清的情形之下,所谓“继续保持高校收费政策的总体稳定”将是一种怎样前提之下的“稳定”?不得而知。
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近年来舆论与民众对于上学贵现象的质疑与追问,其剑锋所指,恰恰都集中于高校收费政策本身,其表达的恰恰都是改革现行收费政策的渴望与急切。这一点,原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曾经明确表示过的:我国的高校教育收费改革是必需的,但不能使高等教育的发展以教育收费为基础。
在高校收费政策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良的情况下,仅仅是给出一个大学生均成本核定办法,能够在多大程度上舒缓上学贵的现象,又能在多大程度上革除上学贵的痼疾。对于中国高校教育收费而言,到底是以刮骨疗伤的勇气来予以根治,还是仅仅满足于做一个“外科大夫”,是一个根本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