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人未经培训就敢上岗干活引发事故张北李晓园王琪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李晓园通讯员王琪一名空调安装工在使用电锤时没检查开关就接通电源,电锤瞬间启动,飞起将消费者田女士“砸”成十级伤残。田女士在了解到安装工竟然是无空调安装资格的农民工后,将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的电器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2万元。 昨天上午,双方当事人在本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当庭握手言和,电器城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田女士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据中国家电维修协会的调查,目前部分空调机生产流通企业为降低成本,在降低空调价格的同时,安装质量也打了折扣,许多安装工人没有经过专门培训,使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一情况应引起各方的注意。
原告田女士今年51岁,她当庭陈述了自己的起诉事实和理由。田女士说,去年10月2日,她在某电器城为自己的父母买了一台空调,当天被告将空调送至家中,双方约定第二天进行安装。因其父母年近八旬,转天下午,田女士来到父母家中接待安装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安装工人把施工用的电锤随意放在房间内的缝纫机上,未检查是否关闭开关,并在未告知原告注意安全的情况下接通了电源,电锤瞬间启动,从缝纫机上旋转飞起,近在咫尺的田女士来不及躲避,电锤将她的上、下肢多处砸伤,衣服被搅破。经鉴定,田女士右肩胛骨骨折,右手至今不能举伸,身体损伤已构成十级伤残。田女士认为,被告电器城销售并为其安装空调,应保障施工安全,而被告所派工人缺乏施工经验、操作不当,造成原告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被告某电器城的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田女士的陈述情况属实,电器城同意赔偿,但对田女士要求的赔偿金额和范围表示异议,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
经过庭审调查及质证,审判长李红梅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确认双方均无争议的案件事实为被告电器城未尽注意义务,使原告受伤致残,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赔偿。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双方均同意调解,最后达成了被告在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共计3.2万元。
庭审后,田女士向记者表示,对这一结果感到满意。说起案发当时的情况,她时至今日仍感到心有余悸,她说,当时距离她仅一尺左右远的电锤突然“跳”起,冲着她的胸前打来,她本能地躲避,但速度太快,她想跑已经来不及了,身上一阵阵剧痛,毛衣全部被搅了起来,在她失去意识前,她听见她的老父亲对呆立在一旁的安装工喝道:“赶紧快拔电源。”事后,在派出所作询问笔录时,她才知道,原来这个安装工是电器城雇佣的农民工,根本没有经过安装空调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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