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清明,今又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唐代杜牧的吟咏诗句,最好地渲染出了清明节的特殊气氛,至今读来依然让人难免惆怅。
清明节,既是节气,又是节日。作为农历的二十四节气之一,它是物候变化、时令顺序的标志,反映着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联。 “清明前后,点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诸如此类的农谚道得相当分明。而作为节日,它又承载着祭奠与嬉游的双重功能:在清明前后,人们要祭祖和扫墓,纪念先人,表达“思时之敬”,作为慎终追远、敦亲睦族以及行孝的具体表现。因此,“官员士庶,俱出郊省坟”,乃是从古代起就已形成的民俗;另一方面,清明也是人们踏青郊野、亲近大自然的节日,借此享受寻觅游春野餐的乐趣。基于这些意义,清明节成为全球华人重要的传统节日实在顺理成章。
正因为清明节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节日习俗,蕴涵着中华民族的道德取向,在现代社会里,虽然社会生活、价值观念的变化以及假日制度的限制等,不可避免地改变了其内涵、活动乃至规模,但它仍以其特有的功能和地位为国人所重视,产生着不容忽视的社会影响。毋庸讳言,历史沿袭下来的民俗,都难免良莠并存,泥沙俱下。有幸的是,中华文化注重移风易俗,有着鲜明的扬善弃陋的传统。比如端午节纪念屈原的习俗,就是基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从原始风俗改造而来的。而清明节增添了祭奠革命先烈的成分,同样使之超越了“小我”本身。
“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一个社会的民俗状况如何,往往直接反映着这个社会的风气走向。对民俗的构成成分,弘扬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社会的态度首先要旗帜鲜明。当前,在举国上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高潮不断迭起之际,在清明节问题上应当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显然是: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那么,考察清明节习俗的历史演变过程,结合它在现代社会的传承状况,有效地加以利用,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意义。
现在过清明节,提倡文明祭奠。所谓文明祭奠,正是要剔除传统祭奠方式中的迷信成分、糟粕因素。文明祭奠折射出的,正是不文明的种种表现。近几年来,各种不文明的祭奠方式的确花样百出,祭祀场面豪华奢侈,竞相攀比,甚至因燃烧祭品而引起的森林火灾也不断出现。而各种光怪陆离的祭祀用品的出现,更几近丑陋意义上的恶俗表演。早两年有“轿车”、“小姐”、“豪华别墅”,今年清明前,诸如“摇头丸”、“伟哥”、“女明星”等“另类祭品”又在不少地方堂而皇之地出现。这种自以为新潮的祭拜方式,无异于把肉麻当有趣,而且又何尝不是对故人的亵渎?尊重和思念究竟从何谈起?问题还在于,这类肉麻行为偏偏可以得到满足,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祭品市场的监管,清理整顿生产、销售带有迷信色彩祭祀用品的企业和个人了。
透过清明祭奠的种种不文明之习、之风,可以窥见一些现代人中根深蒂固的不健康心态和迷信状况。以对故人追思为主旨的清明节,理当成为一个庄重严肃的节日,一个纯洁高尚的节日。那么,携一束鲜花,安置于先人墓前,同样能够表达一份怀念。或者,在网上为逝去的亲友筑起虚拟的灵台来祭拜,既简朴又新颖,既文明又高雅,都是值得推崇的好方式。
自觉地、有意识地进行民俗成分的扬弃,有助于现代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民族性的培养。从这个意义上看,剪除陋习,扶持良俗,也是关系国家、民族生存的百年大计,决不可掉以轻心。在清明节文明祭奠的问题上,我们虽然作出了种种努力,但是显然才刚刚破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