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珠海市7家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的18个经销点进行了商品质量抽查,这次共抽查18个批次的液化石油气商品。昨日公布的抽查质量监测情况显示,合格3批次,不合格15批次,合格率仅为16.7%。
残留物含量超标4倍
从检验结果看,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残留物和净含量。残留物是指不能气化的重组分,残留物含量太多,会造成气炉喷气嘴堵塞,影响燃气炉具正常燃烧,也会使可燃烧部分的液化石油气气量不足。造成残留物含量超标的原因有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对石油重组分切割过重,使不可燃烧的组分含量过多;也有可能是贮罐没有定期清洗,造成残留重组分太多。残留物这个项目不合格情况最严重的是在珠海市燃气公司胡湾里服务部抽检的液化石油气,标准要求是≤0.05ml/100ml,实测值是0.20ml/100ml.
净含量短缺1.13Kg
净含量是衡量液化石油气是否足量的指标,实际重量与标称值之差不能高于允许短缺量。这个项目不合格情况最严重的是在珠海市百岛石油化工公司桂花南销售点抽检的液化石油气,充装量标准要求是14.5Kg,最大短缺量为0.5Kg,实测值是12.87Kg,相差1.13Kg.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本次抽查按GB11174-1997、GB17267-1998的要求,检验了液化石油气的五个项目:C5及C5以上组分含量、残留物、铜片腐蚀、总硫含量以及净含量。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表示,将对销售质量不合格液化石油气商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希望广大市民发现此类行为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21瓶“黑煤气”被没收
徐××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代充煤气经营活动,昨日被保税区工商分局依法取缔,21瓶煤气被依法没收。
南屏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巡查时发现了徐××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将其取缔,同时,没收煤气瓶21瓶,其中15公斤装的13瓶(有煤气的7瓶)、5公斤装的8瓶(有煤气的6瓶)。
(记者许晖 实习生李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