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价医疗事件中事实不清楚
主持人:但是哈尔滨的这个医疗事件最后还没有一个结论,为什么能拖这么久,是不是跟我们的立法有很大的关系?是不是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这方面不好调查?
武绍智:《刑法》当中规定只有强迫交易罪,患者到医院看病价非常高,构成了其他的民事欺诈行为,我觉得一个是跟咱们今天的主题没有直接关系,当然有间接关系,刚才廖博士说,有的采购药品价格非常高,给个人好处了,都加到了患者身上了,会有间接的关系,没有直接的关系。 但是仅此医院处于《刑法》中的真空地带。
廖万里:就哈尔滨天价药品事件来讲,由于事实尚在调查之中,因此是否属于刑事法律处罚的范围尚难以下结论。该事件最早是由媒体报道出来的,说哈尔滨这个医院无中生有,关于药品、化验、输液,实际上后来哈尔滨这个医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这些收费是合理的,所以事实到底如何,还有待有关部门调查清楚之后才能下比较清楚的结论,在事件没有清楚之前我们枉加评论不是很合理。实际上只是间接导致药价虚高,然后卖给患者,使他就诊的费用上升,实际上我们在这里面好象也没有看到直接患者跟医院之间存在商业贿赂。
武绍智:如果构成犯罪的话,可能属于诈骗罪,为什么?他应该告诉医药多少钱,加上我的服务多少钱。但是诈骗罪《刑法》要求的数额是比较高的,大概是2千块钱为起点的,并且我们目前还没有发现哪个医院因为收医药费高而受到《刑法》处罚的,没有。按照《刑法》明文规定的不认为是犯罪,虽然和诈骗罪是有点联系。
廖万里:如果有虚假收费,有伪造帐单、化验单,抬高价格之类的,可能是欺诈,但是是否构成诈骗罪也很复杂,实际上因为很多地方还是作为民事欺诈进行处理的。
武绍智:《刑法》规定的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情节非常严重的才认为是犯罪的,如果民事欺诈行为,《刑法》肯定是认为情节不严重的,肯定不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