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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外和解重疾险合同第一案尘埃落定
新快报讯(记者任国庆)曾经引起整个保险业界和广大投保人关注的“深圳友邦重疾险案”,在临近开庭前,突然以让人意外的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了。4月3日,此案原告代理律师马辉代表当事人,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但至于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原、被告双方都以签订了保密协议为由,拒绝透露。
而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则表示,这次的案件“催促”了重疾险规范的加快制定。
原告律师已达到诉讼目的
昨日,此案原告代理律师马辉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声明,并称,该案诉讼请求要达到的两大目的———公益诉讼目的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已经实现,所以向法院申请撤诉。
马辉表示,通过此案的诉讼,已经引起了公众对重疾险条款的注意,并且此案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重视,保监会已就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重疾险市场提出了五项举措。这些都表明此案作为公益诉讼的目的已经达到。但至于和解的具体条件是什么,马辉并未透露,因为“当事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不能对外公布协议的内容”。
友邦承诺将继续遵守相关规定
双方和解后,六名投保人是否获得全额退保,还是按友邦此前坚持的只退还保单现金价值?友邦重疾险的合同是否会作出修改或是采取其它措施?对这些疑问,友邦上海总部给记者发来一份声明中,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承诺,“将继续遵循已颁布或将颁布的适用于重大疾病险的法律法规或规章”。针对这个承诺,马辉表示,这其实是达成了一个“以有利于已经与友邦签订重疾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的利益为原则”的共识,为以后的同类情况的处理提供了依据。也就是说,在可能出台的新的条款标准和理赔条件下,保险公司将尽力考虑新合同对老客户的追溯力,保护已经签订重疾险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的利益。
其他投保人结果公开会更好
“这样一来,会引起消费者更多的猜疑。”同样是购买了这个险种的程女士,此前一直在关注该案的进程,在得知和解的消息后,她这样说。
程女士表示,此前自己也觉得不踏实,本来还希望此案审结后,保险公司能对保险条款做出相应的修改或完善,让更多像她这样的消费者能觉得安心。但现在,案件私了了,总让人有种“藏着掖着”的感觉。她认为,“和解内容如果能公开的话,也许更能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对维护保险公司的形象也会更有好处。”
监管部门重疾险将有新规范
另一位关注此案的云南律师张宏雷此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诉讼能够达成和解,对于当事人与友邦深圳都是一个理想的结局,可以让公众把关注焦点从诉讼案本身转向对重大疾病险市场的理性思考。
而监管部门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深圳友邦诉讼案”的和解,并不意味着关于重大疾病险讨论的结束,有关重大疾病险市场的规范措施正在加快制定。上图:友邦重疾险案昨天庭外和解了。
事件回放
2006年1月20日,唐小姐等六名深圳客户以其购买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存在明显欺诈内容定只向其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2月20日,被拒后,六名投保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起诉友邦深圳分公司。
2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受理该案,本案成为国内首例针对保险合同的保险诉讼案。
3月17日,中国保监会首次就友邦重疾险风波表态,表示将规范和完善重大疾病险市场。
3月21日,受理法院宣布,因案件由简易程序变更为标准程序,开庭日期推迟到4月17日。
4月3日,原告撤诉,双方达成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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