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北京市丰台、海淀、东城区法院和二中院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0年以来,医疗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海淀区法院的受理量在5年间竟然增加了近10倍,成为全国医疗纠纷案件受理最多的法院。为此,法官呼吁患者理性诉讼。
医疗纠纷案件的逐年上升,有着客观必然性。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立法步伐的加快,加速了公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权利观念的苏醒,同时司法机关的司法公正形象有了明显改善,司法是社会正义最后防线的观念在整个社会颇为深入人心,由此带来医疗诉讼案件增加也是必然的。
现有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存在的明显缺陷和不足,使患者对其产生了不信任,严重影响患者对结果公正的耐心和信心,出现医疗纠纷后患者必然选择司法诉讼。大量的事实表明,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和方法,特别是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有时难以实现最基本的公正,而且往往耗时费力,打击了患者的信心,这也是患者不寻求其他救济手段而直接提起诉讼的重要原因。
医疗信息严重不对称、看病难看病贵和不断出现的无良医院坑害患者的事件,更加剧了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危机,医患对立和矛盾颇为尖锐,给出现纠纷后的协商解决增加了困难,也迫使患者最终选择诉讼解决。另外,一些医院对医疗纠纷赔偿问题的误解,也决定了医院自身处理纠纷的不彻底性。仍有不少医院坚持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就不需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落后观念直接影响了医患之间协商解决问题的基础。
尽管我们不排除个别患者要求过高或无理取闹,但笔者仍然认为,从本质上讲,医疗纠纷案件的上升是患者理性处理纠纷的结果。法庭是论辩场所,是和平解决纠纷的地方,而非暴力解决纠纷的场所。提起诉讼是患者相信法律、相信司法公正的表现,也是放弃暴力寻求和平解决的理性选择。从法治角度看,这是一种值得肯定的好现象。
当然,许多医疗纠纷直接涌向法院,也暴露了现有诉讼外解决医疗纠纷的渠道不畅,或者机制不合理,是对建立更加公平公正合理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的强烈呼吁。尽管2002年国家制定了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但从实施情况看,这部条例规定的事故鉴定和处理机制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其公正性受到社会各方的质疑,亟须进行重构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