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再生孩子 浙江仙居一村民竟伪造法院判决书
本报讯 浙江工人日报记者潘仙德报道 通讯员牟丹报道 为了再生个孩子,浙江省仙居县一村民竟伪造法院判决书。日前,仙居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的公诉案件。
被告人冯某,系仙居县步路乡下抱村的村民,在城区一企业打工。早在2003年3月21日,冯某已被仙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判决其儿子由冯某抚养至成年。根据相关规定,冯某再婚后是不可以生育的。但冯某一直不死心,最终,他想出了自以为能瞒天过海的方法,即将法院判决书的内容更改为孩子由其前妻抚养,然后申请再生育。
胆大包天的冯某某说干就干。2005年 12月8日,冯某某将仙居县人民法院(2003)仙民一初字第524号冯某某与其妻安某的离婚判决书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将原判决书判决由冯某某抚养婚生儿子改成由安某抚养,并找到在同单位的大学毕业生王某,让其按修改后的内容打印出一份判决书。
尔后,冯某又通过街头小广告,联系到在临海市做假证件的被告人胡某,由胡某伪造仙居县人民法院印章。这样,冯某前前后后共花了6个小时,80元钱,炮制了一份假的判决书。
就这样,冯某某就将伪造的“民事判决书”交到当场乡政府,要求申办准生证,想蒙混过关。
但假的真不了。2006年1月6日下午5时左右,乡计生干部拿着这份判决书,来到仙居法院档案室,希望了解有关冯某离婚的情况。仙居法院调出原始档案后发现有异,经比较后确定系伪造。假判决书就这样被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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