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法制早报》以《坐台女大学生受审毫无愧疚感》为题报道了北京很多女大学生到歌厅坐台,甚至有××和××的。言下之意,女大学生坐台,是恬不知耻的行为,必须口诛笔伐,群起而攻之,非置之死地不可。
这就奇怪了!首先,坐台属正当职业,中国还没有哪一部法律宣布坐台为非法的。 如果非法,我们的执法机关应该采取行动坚决取缔。可现在有哪个地方这么做了呢?足见法律界也有“坐台属正当职业”的共识,至少是默许了这个行当的正当性。按照法律的“不禁止即为合法”的共识,我们没有理由指责坐台的女大学生。她们从事这个行当,正如做家教一样平常,不必奇怪。
歌厅等娱乐场所兴旺发达,端赖坐台小姐的容貌素质。要想顾客盈门,没有高素质的靓女再怎么着也是白搭。谁见过火爆的大歌厅没有小姐?这好比娱乐节目的女性主持人,不仅追求高素质,也要求年纪轻,盘儿靓,才有人追捧,才会火爆。在中国,哪一档娱乐节目的女性主持人老而且丑?再说歌星,上了年纪的女歌星那么多,而且表演技巧日臻成熟,比刚出道的挥洒自如得多。她们为什么被淘汰?就因为顾客不仅要欣赏艺术,更要欣赏容貌。女性节目主持人和歌星以容貌招徕观众,和坐台的女大学生以容貌招徕顾客有什么本质的区别?
我们有一种偏见,以为坐台就是卖淫。其实,不卖淫的坐台者多的是。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对涉嫌卖淫的坐台女生,依法治罪;而对没有卖淫者,不能一棍子打死。据报道,很多女歌星以色相换来声名,她们用肉体买来名气,是一种更恶劣的卖淫,为什么不去追究?而某些坐台的女大学生,并没有卖淫,她们为什么要羞愧?须知,坐台不能和卖淫等量齐观。
其次,对女大学生坐台大张旗鼓地声讨,而对其他女性坐台不则一声,属于就业歧视。任何人都有选择正当职业的自由和权利,谁也不能干涉。现在有女大学生坐台了,有些人坐不住了,以为女大学生就该老老实实地做所谓的“淑女”,否则大逆不道。持这种看法的人,不知他的法理依据何在?
之所以纷纷声讨女大学生坐台,就在于人们的思想深处还存在着职业的尊卑贵贱观念。请宽容女大学生坐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