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葛恒水 通讯员 宝献 李健周永)4月2日,江苏省东海县委书记郑平在东海法院主办的2006年第(15)期《法院工作信息》上作出批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级规范建设是重要基础,化解村级债务又是加强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法院出实招为村级债务化解提供支持,做法很好!希望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
东海县366个行政村平均负债46.03万元,有的村因资不抵债,连村部都被查封变卖,严重影响了村部工作的开展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了化解村级债务,东海县法院按照东海县委指示,派出了由民庭和白塔法庭同志组成的清债小组,首先在平明镇开展了化解村级债务专项活动的试点工作。清欠小组的法官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等方式对各村的债权债务进行调查摸底,对应回收的债权进行登记梳理,在有关村委会的配合下,采取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督促还债,缓交费用及时立案、消减高息减债、结对冲抵消债、盘活资产还债等办法逐一清收债权。该院清欠小组的法官们注意德法并用,以“八荣八耻”教育引导欠债村民尽快主动还债。目前,东海县平明镇王烈村已有20多位村民主动冲抵、兑现债务10多万元。法院立案受理的54件欠款纠纷中,已审结案件36件,兑现或冲抵债务近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