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人头骨”
骷髅头一共4袋,头骨全部被锯掉。让张好兴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个还有胡子,就对民警说,“果然是人头啊!”
“脑壳都没了,鼻子上都是洞,好像是白的,带着黄色。 ”66岁的蒋财帮说。
4月3日傍晚,这位甘肃骷髅案第一目击者,第二次来到121个骷髅头骨的现场———甘青交界处,位于炭山岭镇菜籽湾村峡口社的大湾口金沙峡河边。
蒋是村里的老牛倌,2月25日下午,他放牛时发现在河边的一棵大松树下散落着几个白色的袋子,里面装着许多骼髅头。
眼前的情景令蒋扭头就跑,他觉得那几个袋子里装的是人头骨。此后的一个多月,他对外人只字未提。
3月25日,蒋财帮到9公里外的磅称房办事,当日,他与相熟的肉铺老板张好兴同进晚餐。
“蒋财帮神秘地跟我说,河边有几袋子人头骨,头盖子都没了,怕人得很。”张好兴事后向记者回忆,当晚回家后,张好兴决定报案。
3月27日上午,炭山岭镇两名民警找到张好兴,三人一起驱车,沿着大湾口金沙峡河边,找到了那些散落于此的骷髅头。
骷髅头一共4袋,头骨全部被锯掉。让张好兴印象最深的是,其中一个还有胡子,他就对民警说,“果然是人头啊!”两个民警一声不吭,戴上手套倒出了3袋,发现全部是骷髅头。
张好兴仔细观察,发现其中一个骷髅头上有白色的皮,脸上右侧还有干皮;同时,还发现一个袋子中有两段生锈的钢锯条。
张好兴回忆,两个民警认为骷髅头是猴头,依据是,其中有的骷髅头脸上有不少黑毛,大约一厘米那么长,还有两块干皮,三人因此都觉得不是人头,因为人脸上不会长毛。
不过,蒋财帮并不赞同这一说法。直到4月3日,他仍肯定地告诉记者:“是人头。”
“猴头说”浮出水面
如果事实确如“猴头说”所示,则可肯定事件不出动物保护范围,但如是“人头说”,则是重大刑事案件。
从3月27日开始,大湾口成了警方频繁光顾之地,经当地警方清点,一共有121个骷髅头。
之后,当地警方将头盖骨运至镇上的林场派出所。
一个细节是,公安人员到村民包银山家吃午饭时,不知道谁把半袋子骷髅头倒在包银山家门口不远的地方。
这些骷髅头引来不少村民围观。村小学孟老师看得很仔细,警察离开的时候,堆放骷髅头的地方留下了大约三厘米长、手指粗的一绺黑色毛发。“我看到了胡子。”镇上的藏族姑娘文·奈毛草说。
随后,这些骷髅头被全部送至县森林公安分局进行编号封存。案件经由古城林场派出所上报至县森林公安分局。
“到现场后的第一个感觉是:数量大,很残忍!”县森林公安分局祁顺国局长说。
副局长秦秀文看到散落在地上的头骨,“马上联想到人类的祖先。”
3月30日,《兰州晨报》首发消息,猴头骷髅一说迅速传播。次日上午11时许,天祝县公安局开会决定,首先将头骨样本紧急送往省城请求相关专家进行鉴定。
秦秀文和李富海均告诉本报记者,“实际上我们并没有确定是否猴头骨的技术与资格,我们想拿到专家那里鉴定,到底是猴头骷髅还是人头骷髅。”
天祝森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队长陈惠民承认,该局主要负责盗伐林木和盗猎,整个天祝县公安系有史以来从未遇到过此类奇案。
“猴头说”与“人头说”区别重大。按照省公安厅相关人士的说法,如果事实确如“猴头说”所示,则可肯定事件不出动物保护范围,但如是后者,则是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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