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高勇在法庭受审时一脸尴尬。本报资料图片
成都市委原宣传部长被判死缓
高勇疯狂受贿955万,另有666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审被判死缓后未提出上诉
据新华社5日电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复核终结成都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高勇(正厅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高勇被核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拥有非法财产1621万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高勇案时认定:被告人高勇利用先后担任凉山彝族自治州副州长兼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副主任、中国证监会贵阳特派办主任的职务之便,索要、收受多家单位的款物折合人民币955万多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同时高勇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并对其中的666万多元的财产差额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宣判后高勇未上诉
法院还查明,高勇到案后主动交代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量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处罚情节,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追回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内江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高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法定期限内被告人高勇未提出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提出抗诉,内江市中院依法将该案报送四川省高院复核。
四川省高院经复核查明的事实与内江市中院认定的事实相同,并认为内江市中院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予以核准一审判决。
新闻人物
“儒贪”高勇
年近40的高勇曾经堪称命运垂青,履历辉煌。他于1987年自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系本科毕业。1993年,回到母校工业经济系攻读在职博士,1996年博士毕业后一路青云直上,2002年6月,出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2004年8月案发时,任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学历高年纪轻胆子大
检察机关认为,高勇案实为建国以来罕见的学历高、职务高、年纪轻、胆子大的腐败犯罪。
1996年7月,高勇出任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副州长,主管招商引资和国企改制工作,一干三年。
从1996年底至2000年间,高勇帮助四川立信投资公司收购了西昌电力公司的29万法人股。高勇向该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多次以不同名目索要财物共计122万余元。办公室家中藏57根金条
高勇案发后,检察机关从他的办公室和家中搜出了金条57根,人民币现金79万元,包括香港渣打银行存款单、金银玉等首饰65件,贵金属饰品5件,其他饰品108件,名表33块,字画95幅,照相机和摄像机各5部,手机18部;加上其他存款,折合人民币共计216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