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考体检4月10日开始
考生要求复检的必须安排在4月20日前进行
时报讯(记者 薛冰 实习生 张索清 通讯员 戴秀文)
昨日,广州市招生办、广州市卫生局联合发出2006年高考体检通知,今年广州高考体检统一安排在4月10日至4月14日进行。 凡有考生因遗漏或错填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与客观实际不符(如身高等项目)要求复检的,必须安排在4月20日前进行。
市招办指出,根据省的要求和规定,凡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都要检验谷丙转氨酶(A.L.T)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两项,并将正常值附上作对照。为了保证体检质量,考生抽血检验统一安排在上午空腹进行。考生在体检中作弊将被取消高考资格。
初检时发现考生某些项目有异常,体检医院和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进行治疗。复检的具体安排如下:
1.初检谷丙转氨酶异常或其他疾病经治疗后复检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到区、县级市招考办开具介绍信,到本区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查时间全市统一安排在6月15、16日。6月23日为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修正截止时间。
2.疑似或初步诊断为肺结核的考生,由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开具介绍信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所或到广州市结核病防治所(东风西路市一医院旁)进一步复查。
3.广州市招生委员会委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协调我市考生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裁定。对某些疑难症状或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如果有必要再作复检的,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及专人带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复检。
考生的复查结果在6月24日前更正完毕。体检收费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由学校统一代收并交给体检医院(个人报名的则自行缴交)。有遗漏或错填体检项目、或体检结果与客观实际不符情况者,考生可申请复查。
26所体检医院名单
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原芳村区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东山区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珠江医院、广州新海医院、
白云区人民医院、广州军区总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负责培英中学学生)
天河区中医院、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医院
花都区人民医院
番禺区人民医院、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番禺区中医院
番禺区中医院
广州开发区医院
增城市人民医院、增城市妇幼保健院
从化市中心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