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铜梁县城塔山街一套民房正如火如荼装修,房主根本不知此房早在3年前便被当地法院查封了。“我要找卖房人退钱!”得知这一情况后,房主气愤了。
迄今,这套房未验收,无门牌号。申请查封此房的单位是铜梁县平滩镇万桥砖厂。 昨日,厂长吴显明介绍查封始末:2001年初,建筑老板何迎春向砖厂购砖修房,出具91036元的欠条,多次催收未果;同年9月,砖厂向铜梁县法院申请对何迎春所建房屋中的一套门面和房屋予以查封,法院裁定予以执行;同年11月,砖厂起诉何迎春,法院判决支付欠款;次月,法院执行时,何迎春却莫名失踪。
法律工作者冉顺琦是砖厂委托代理人。他称,执行时,有唐姓钢材商向法院提供售房合同,声称何迎春早在法院查封那套房屋前,用这套房子抵了何所拖欠唐的钢材款。
“当时房屋有争议,告诉双方谁都不能动。”昨日,当初执行此案、如今是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的李圆清说,唐提供的是预售房合同,由于此事在执行中发生,加上无法找到何迎春,遂无法查清原因。直到上周,李接到砖厂递交的紧急情况书,才知查封房被唐变卖给如今的房主。
查封房的争议一方有没有资格擅自变卖房屋?李圆清称,已向上级汇报此事,由于“领导太忙”,需要“研究”;砖厂若认为唐变卖房屋侵权,可申请立案判决。
吴显明很难理解这种说法,他说,查封不是儿戏。房主杜培志也说,望法院能早日解开他购房是否合法的疑惑。
李圆清认为,查封房被变卖的真相可能跟何迎春一房多卖有关。
昨晚,铜梁法院执行局局长陈立称,已就此事写了汇报,待审委会讨论了才能定夺。(记者 黄艳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