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本版《欠薪伤了农民心,外出务工没信心》报道了青冈县昌盛乡群力村农民工在绥化市路桥公司修路务工遭遇欠薪的事件。近日,记者了解到,绥化市路桥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欠薪事件的主管单位绥化市交通局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拖欠300多位农民工的70万元工资至今没有兑现。
农民工代表高祥说,看到附近农民到南方打工,获得了可观的收入,但我们村的农民在绥化市区内却遇到了欠钱不给的难题。一些农民说,辛辛苦苦给绥化市路桥公司这样的本地企业干活要不来工资,现在种地买种子化肥都没有钱,再出去务工不是越“陷”越深吗?高祥等农民工代表找到了绥化市路桥公司要工钱,路桥公司的有关领导通过他人转告:“你们不是能告吗,工钱就是不给你们!”
记者采访了绥化市劳动监察部门。据工作人员说,目前绥化市对于发生在路桥工程方面的农民工欠薪问题,都由绥化市交通局负责处理,劳动部门不再参与。因为绥化市规定,在本地区内涉及到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都由绥化市交通局负责处理。
绥化市交通局的常务副局长张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三强调绥化市路桥公司经营状况如何困难,被三角债困扰等原因。为了寻求解决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记者又找到绥化市交通局局长李淑珍了解情况,但记者先后四次到绥化市交通局采访,也没有见到李局长本人。记者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帮忙联系李局长,工作人员说联系不上。记者打听李局长的联系电话,工作人员说“不能说”。记者问张副局长的手机电话,张说:“我们的手机总换号”。绥化市绥肇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秀峰告诉记者的手机电话也是空号。
农民工代表对记者说,路桥公司之所以不愿支付农民工的工资,真实的原因就是因为农民工是弱势群体,这些钱在他们看来可给可不给。更令人寒心的是作为欠薪事件的监督单位绥化市交通局行政不作为,助长了欠款单位的不合理行为。(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