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实在头疼。那些包装考究的假冒商品,有时连一些商品专家都要借助仪器才能识别,老百姓就更容易“看走眼”了。拨打12315投诉电话,工商、消协多半会说:避免上当受骗,根本的办法,消费者要学会鉴别真假商品……
这话字面上没错,可潜台词不对。 一则,有几个商家能让你“先尝后买”,能让你扒来翻去检验他的商品?再则,老百姓虽说是商家的“上帝”,但毕竟不是“穿制服”的专职检查人员,人微言轻,商家能让你拆封检验他的商品?笔者认为,识别真假、打假维权,本来就是“有关部门”的分内职责,干嘛要推卸自己的责任,往消费者头上推?
笔者认为,消费恐惧症的产生不仅是因为假冒伪劣的猖狂,而是因为司法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力。消费者不会为“块八毛”的零星消费去投诉、去打官司,那是得不偿失的行为;更何况,司法诉讼程序非常繁琐,审限漫长。
消费者上当,责任不全在消费者不会识别辨假;责任在不法商贩,责任在黑心商家。所以,维权打假,治本之道,还是要在不法商贩身上动大手术。也就是说,工商、质检部门应多下功夫,为消费者把好关,不必劳消费者身背显微镜、手拿计算器、怀揣伪钞鉴别仪、腰挂弹簧秤上街购物了。(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