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在南郊明德门小区内租赁了一套两居室,让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刚给“房东”交了9000多元的房租,没过几天又来了一个拿着房产证的房东上门催交房租,这是怎么回事呢?
又来一房东催交房租
事情还要从3月20日说起,陈先生和妻子在位于南郊明德门小区附近的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明德门店登记欲求租一套两居室,简装修且有家具的房屋。 该公司的工作人员很快从众多信息中为陈先生找到了一个相匹配的房屋。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陈先生和妻子来到位于明德门小区南新区12号楼看了现房后觉得自己对各方面的条件都很满意,便在次日与“房东”王峰、中介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陈先生告诉记者,如果不是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看过“房东”王峰的房产证,他也不会轻易就相信对方所说的房产证在三桥丈母娘家,不便取来的谎话。
假房东卷款“蒸发”
因王峰自称要去河南工作,急着用钱。陈先生在3月底分两次将13个月的房租9100元钱都交给他。陈先生搬进出租房不到一个星期,4月1日晚7点左右,突然有人敲门,对方自称是房东,是来催交下个月的房租的,并且手里还拿着房产证。陈先生被搞得一头雾水,自己明明才交了房租,怎么又冒出来个房东呢?
随后,陈先生立即联系了中介方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明德门店,对方急忙给“房东”王峰打电话,此时王峰的电话已经停机,无法联系,而王峰留在中介公司的身份证也是假的。真正房东的出现使陈先生相信自己被假房东王峰骗了。
原来,陈先生所租的这套房系赵女士所有,今年2月初,她在小区内张贴出一张房屋出租的启事,2月27日,一个自称曹保全(音)的小伙子前来租房,当时曹保全说自己要租一年,因为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先交了1600元钱租金,双方约好4月1日再交下个月的房租。4月1日,她上门催要房费,才发现租房者已经不是曹保全。后来经过房东、中介、陈先生三方对质,他们发现曹保全和王峰并不是一个人,他们很可能就是一个诈骗团伙。随后,陈先生和中介方向长延堡派出所报案。
中介方应承担责任
陈先生认为,作为房屋中介方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明德门店应当承担责任。昨日,记者采访了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明德门店的店长李琦,他告诉记者,出了此事,他们公司和陈先生都是受害者,作为中介方他们没有尽到查看房产证的义务,他们会承担一定的责任。目前,具体如何赔偿他还在等总公司的通知。
律师观点:据海普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律师周玮讲,此事因中介方的违约行为给租房者造成了经济损失,中介方应该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张黎娜王海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