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4日公开审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父亲殴打10岁亲生儿子致死一案,40余位区人大、政协及妇联的代表旁听了此案。被告人阮福岩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被告人阮福岩今年34岁,系京郊怀柔农民,是被害人小阮的生父。2005年10月22日晚10时许,阮福岩下班回家后得知儿子小阮不写作业且撒谎,遂使用薄铁皮管子和铝制拖布殴打小阮直至凌晨,其间小阮的继母多次进行劝阻均无效。后小阮出现大口喘气、手脚发凉等症状,送至医院时已停止呼吸。经尸体检验鉴定:小阮系被条形钝器多次击打双上臂、双臀部、双大腿等部位,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2005年10月23日,阮福岩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3日被依法逮捕。
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站在被告席的阮福岩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然后泪如雨下声音哽咽:“我从儿子一个月大时拉扯他长大,现在儿子没了,家也被毁了。我后悔啊,我想他出息,想他好,可我不应该打他,我对不起孩子,我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