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去年11月,3名犯罪嫌疑人在哈市多次盗窃出租车计价器,然后向司机敲诈钱财。近日,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对3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判决。
从2005年11月开始,邹生、魏庆、李寿多次盗窃出租车计价器,然后在出租车上留下联系电话。
2005年11月16日凌晨,李寿在偷盗计价器时被公安机关捕获。同日,公安机关将邹生及魏庆捕获。经查,三人先后敲诈7名的哥每人人民币300元,共计2100元。
目前,道里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邹生有期徒刑5年,判处魏庆及李寿有期徒刑4年。(文中人物均系化名)(生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