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成都4月6日电 记者梁小琴报道记者从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获悉,4月10日起,四川省高速公路过路费将统一按车型分类、调整通行费。按照新标准收费标准,在部分重要路段上行驶的一、二类小型车过路费将有所上涨,而大型车费用将有所下降,从而鼓励大型物流业的发展。
据介绍,此次收费标准的制定是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四川实际制定的。此次,四川在制定车型分类标准时基本参照了交通部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的行业标准,只是为了鼓励大型物流业的发展,将20英尺集装箱车和40英尺集装箱车下调了一个类别,分别定为三类车和四类车。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包括高速公路和开放式收费公路都将纳入此次调整范围,从4月10日零时起开始执行。此前收费标准已达新标准的公路将不再进行调整。
调整后车型分类:一类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货车及7座以下(含7座)轿车、小客车;二类车为8~19座客车、2~5吨(含5吨)货车;三类车为20~39座客车、5~10吨(含10吨)货车及20英尺集装箱车;四类车为40座以上(含40座)客车、10~15吨(含15吨)货车及40英尺集装箱车;五类车为15吨以上货车。
调整后收费基价:以一类车为标准,六车道高速公路收费基价标准为0.45元/车?公里;四车道高速公路收费基价标准为0.35元/车/公里;一级公路收费标准为0.25元/车/公里;二级公路收费基价标准为0.18元/车/公里;二车道独立桥梁、隧道,长度800米以上或四车道长度500米以上,收费标准3.00元/车/次。二车道独立桥梁、隧道大于800米或四车道大于500米,按照标准适当加收。同一条高速公路如果同时存在六车道、四车道,则按实际情况分段计算。
调整后收费系数:按照车的类别划分,对应的收费价格折算系数为1、2、3、4、5,即以一类车为一倍系数计算,那么二、三、四、五类车则按照2、3、4、5为倍数递增。比如,一类车的通行费为5元,二类车则为10元,三类车为15元,以此类推。此前,四川执行的收费系数为1、2、4、6、8。由于三、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下调,这部分车辆的过路费将会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