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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记者王卓/城市快报
实习记者邵芳城市快报“我们楼道里前两天贴出了一个霸王条款,其中最让居民无法忍受的就是对于拖欠物业费的居民实行买乘梯票,每乘一次电梯交2元钱,我们认为这太不合理了。”昨日,邮电公寓的李女士向本报反映。
墙上贴着电梯管理公告
邮电公寓物业办公室外面的墙上贴着《邮电公寓电梯管理公告》,上面写着“对物业费交到2005年的业主发乘梯证,持证上梯。对欠交物业费的业主实行买电梯票乘电梯,每人每次2元,将乘电梯票保管好,折抵物业费。”
我们认为这是霸王条款
3月28日,该《公告》贴出后引起了居民的极大不满,虽然条款目前并没有实施,但是居民都一致认为这是“霸王条款”,物业公司的做法损害了居民的基本权益。而物业公司发布此《公告》的理由是:“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资金对电梯设备进行维护,所以只能采取这样的办法折抵物业费。”
服务不到位有权拒交物业费
对于物业费拖欠的原因,居民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居民有权不交物业费。首先,开发商的配套设施不到位,原本双水的公寓,现在只剩下冷水了。其次,物业公司将车位出租,导致居民出行不便,多次发生火灾,消防车也无法进入。最让居民担心的是,物业公司将公寓的地下室出租。租赁者用来做仓库放置棉质物,存在安全隐患。居民李女士说:“如果物业公司解决这些问题的话,我就愿意全额交纳物业费。”
40%居民不交费公司处于亏损
对此,物业公司的经理表示,配套设施完全是开发商的问题,与物业公司无关。另外,出租地下室和收取车位费也不违规。但是居民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营。自2002年至今,社区内有40%的居民一直拖欠物业费,25%的居民部分拖欠物业费,累计已达到280万元,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责任编辑:张焱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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