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李翔)盗取他人面包车,又绑架12岁的小男孩,向其父母勒索10万元未遂,被绑架的小孩却不知被绑架。昨日,33岁的李春生被通州法院以盗窃罪、绑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罚金2.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1月20日,李春生偷了一辆松花江面包车。他开着偷来的车,没有目标的到处游荡。1月24日中午12点左右,他来到通州蒋辛庄村,看到一个12岁的小男孩小陈在路边玩耍,李春生以要找村支书,让小陈带路为由,将小陈骗上了车。在聊天中得知了他家里的电话和父母的手机号,途中还让小陈给父母打了电话告诉他们在外边玩,会晚些回家。后来,李春生就不断躲着小陈给他父母打电话,要求对方拿10万元换回孩子。“见不到孩子或者报警,你就等着收尸吧!”小陈父母很快报警,1月25日,李春生被警方抓获,小陈被解救。
但是李春生拒不承认自己犯有绑架罪,“我没威胁过他,更没骂过他打过他!”李春生说,中途他还曾让小陈下车买过东西,他有机会逃跑却没有逃跑。“我要真是绑架他,他早跑了!”
宣判过后,李春生表示要考虑之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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