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原常务副总受贿180万受审 上堂先谢法官关心身体
检方指控王成立帮助下属晋升多次受贿逾180万元,被告上庭手发抖哭斥好友做伪证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吴瑕)
“我承认自己由于一时的贪念,拿了本来不该拿的钱,我很后悔,现在只希望法院根据我真实的犯罪情节,给予我最宽大的处理。 ”
昨天上午,因涉嫌受贿人民币183.66万元、美金2.2万元,原广州钢铁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州钢铁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成立在广州中院接受庭审。庭上,王成立对受贿罪名没有异议,但辩称自己的受贿数额是60万元人民币。
在法庭上,王的辩护人认为,王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但公诉人则指出,王在法庭上的供述与之前在检察机关的笔录及自己的亲笔供词有较大出入。法律明确规定,必须是如实、全面地供述才能认定为自首,而王成立目前只供认了一部分,不能认定其是自首,请法院酌情作出判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庭审交锋 60万元是“借款”还是“贿赂”?
指控:多次受贿帮下属升官
王成立,48岁,陕西西安市人,硕士研究生,曾任广州钢铁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广州广钢MBA塑料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去年5月,他到广州市检察院投案,同年10月24日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9月至2004年8月,王成立在任广钢集团企业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为吴建平(原王下属广钢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黄晓春(原王下属广钢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晋升提供便利,还为袁德诚(承建广钢企业的某施工队负责人)工程款项的结算、肖尤希(潮阳某工程公司项目经理)的工程竞标等过程中提供便利,并以此收受贿赂多次,共计人民币183.6694万元,美金2.2万元。
辩解:60万元“是朋友主动借的”
王成立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其受贿罪名没异议,但只承认受贿数额为60万。而这也仅仅是当初为了能一次性付清购房和装修费用,好友黄晓春主动“借”给他的。
谈起“借款”经过时,王成立激动地流下了眼泪。王成立辩解说,由于以前自己曾经帮助黄的企业解决了许多技术问题,黄多次表示要感谢。有一次当黄晓春得知王成立准备分期付款买房后,黄便交给王成立一个写着王名字的40万元存折,并让王“慢慢还”,“不用给银行那么多利息”。王成立想反正是要还的,觉得没什么问题便收下。其后的20万元“装修款”,也是黄用同样的名义给他的。
现场花絮
上堂先谢法官关心身体
上午10时,王成立被押入法庭。刚一坐下,他的手就开始不停地颤抖,法官担心王的身体能否接受庭审。王成立则称,虽然自己患有比较严重的高血压,但不影响开庭。他不停地感谢法官和公诉员对其身体的关心。
当庭哭斥好友胡乱作证
当公诉人出示黄晓春为求得职务晋升而向王行贿的证言,以反驳王成立的“借钱说”时,王成立竟然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哽咽了起来,开始讲起他和黄晓春的关系。
“我和他是十几年的朋友,两家人的关系非常好,我们甚至以‘兄弟’相称,真的想不到,他为什么要做出与事实不符的口供。”
由于过于激动,王成立在庭上开始听不清楚公诉人的举证,法官当场宣布休庭1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