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下发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英语口语考试计入中招成绩
时报讯 (记者 祝勇 通讯员 廖翊华)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昨日联合下发200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将中招英语口语考试计入中招成绩,占英语科考试成绩的10%~15%,并重申严禁擅自更改学生志愿等。
英语口试计入中招成绩
按照通知要求,广东省2006年中招将实行统一报名,一次考试,分批、多次录取的办法。各市、县(区)的中招工作由教育局具体实施。
英语口语考试的成绩应计入中招录取成绩,计分比例以占英语科考试成绩的10%~15%为宜。体育考试成绩按规定计入中招录取成绩。
据了解,前几年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摸索英语口试改革,并无统一要求。广州等英语基础较好的城市,已从2004年开始实行英语口试计入中考成绩,并占英语科的10%;从2005年开始,省考试中心统一要求全省各地将英语口语成绩纳入中招,并占英语科10%~15%比例为宜。
公办普高每班招生46人
通知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级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与省发改委统一向社会公布。公办普通高中必须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内的招生人数,并按计划内招生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类学校录取顺序原则安排:第一批,省一级普通高中;第二批,一般普通高中;第三批,五年制高职高专(含高级技工学校),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省(部)属中等职业学校及跨市招生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第四批,一般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各类民办学校。
省级三好学生免试直升
通知规定,凡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的,按学生本人志愿,可免试直接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被评为地级及以上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考生,优先安排录取;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如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等受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考生,体育、科技、学科、文艺竞赛获地级及以上市以上奖励的考生,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中招优待办法按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严禁擅改志愿分流学生
通知要求,凡参与或组织编写、编印中考复习、辅导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或组织中考命题、制卷等工作,违者按泄密论处。各地要严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如出现因工作过失而造成招生、考试舞弊和考试成绩虚假等情况,将追究当地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的政纪、法纪责任。
另外,严禁任何学校、机构和个人向招生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生源组织费、中介费、劳务费;严禁违背学生意愿,代学生填报或擅自更改学生填报的志愿,强行分流学生;严禁扣留或延迟发放学生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通知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