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记者陈晨来源:
本报讯(记者陈晨)昨天下午,消费者郑褚将北京中原信德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中原信德公司卖给他的电脑价格高出报价近2000元。
4月3日,郑褚到海龙大厦买笔记本电脑,在大厦门口,他被一中年妇女拦住推销笔记本电脑。 之后,郑褚跟着这名妇女,来到海龙大厦1204室中原信德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公司,郑褚看中了一款康柏笔记本电脑。经过还价,最终以10488元成交。回到家后,郑褚发现,在“中关村在线”的网站上,该款笔记本电脑的报价只有8500元。
4月4日,郑褚来到海龙大厦,投诉该公司,并以价格欺诈为由,要求退货和双倍赔偿。海龙大厦市场管理工作人员说,他们属管理部门,不能约束价格,每天他们都能接到很多类似的投诉。
记者找到中原信德公司刘经理,刘经理不承认此属价格欺诈。他表示,既然价格是双方协商的结果,那么就不存在“欺诈”一说。刘经理答应为郑褚换一款价格超过一万元的电脑,被郑褚拒绝。
昨天下午,郑褚向法院提出诉讼,以价格欺诈为由,要求中原信德公司双倍赔偿,海淀法院已受理此事。律师说法
金鼎律师事务所的金晓光律师说,像这样的价格欺诈早就应该纳入双倍赔偿之内,但是从未出现这样的案例。现在出现此案,对消费者来说是有积极作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