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马来西亚一对华裔情侣于2003年在双子塔附近一个公园拥吻,被控触犯当地法律,吉隆坡法院4月5日驳回他们的申辩,若罪名成立,两人可被判罚款甚至监禁1年。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男女事主分别为25岁及23岁的大学生,事发于2003年8月2日下午。
辩护律师辩称马来西亚是个多种族社会,应视公众场合拥抱及亲吻为爱的表现,并暗示判刑或吓走旅客。
法官下令两名被告6月份再上庭面对伤风化指控。若经定罪,可被判入狱一年。
(华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