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D过保修期激光头却在保修期内
早报记者蔡兰春通讯员刘晓玉
2005年元月,消费者陈老先生在泉州市区一家影音电子店购买了一台数码DVD。近日,因DVD的激光磁头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陈先生便找经销商协商维修。 事情也就来了——
经销商称,DVD机已过了三包保修期,如果要修理,必须收取零件费60元以及维修费20元。陈先生一听,感觉费用太高了。当陈先生再一次来到该店要求销售商在价格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时,双方发生争执,陈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受理后,查明陈老先生购买的DVD机整机时间已超过了三包有效期,但按照《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激光头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还在三包范围之内。经销商称,厂家的产品说明书中标明有效期为一年,作为销售商也应按照厂家的规定来履行。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必须履行三包,要求收取折旧费和维修费是不合理的,同时也违背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示
鲤城12315投诉台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的时候请分开看保修期,有些家用电器里的部分零件有特别规定的保修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