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七八天后,日本游戏公司申请注册的《西游记》、《水浒传》商标就将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初审公告期,中国四大古典名著很快就将成为他人囊中逐利的工具。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下一代会认为这些中华民族文化的智慧结晶仅仅是一些杜撰的游戏情节。 到时,如果国内企业要使用四大名著商标,反倒要向日本同行提出申请,并支付巨额使用费———
面对外企抢注我国古典四大名著商标的情况,国内企业终于打破了沉默。昨天,记者从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动漫专业委员会获悉,我省多家动漫、游戏企业已经团结起来,共同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求国家商标局依法撤销这些以四大名著为名称的商标初步审定,驳回其注册申请。在最后关头,浙江动漫业终于打响了商标阻击战。
四大名著可能成为外商逐利工具
《西游记》、《三国演义》、《红楼梦》、《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堪称世界文学的瑰宝,但是近年来,也成了许多外国企业商标抢注的新目标。
记者从中国商标网查询到,早在2004年3月2日,日本巨摩株式会社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类(计算机游戏程序;可以从全球通讯网络上下载的计算机游戏程序;与电视机连用的计算机视频游戏机等)“水浒传”和“西游记”商标,并通过了初审。今年1月,国家商标局发布了商标注册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为止。
进一步的查询让记者大吃一惊:日本光荣株式会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请《三国志战记》后,2003年申请了《真三国无双》商标,2004年3月2日又相继申请《三国志———驰骋沙场》、《三国志战记》、《三国志网络》、《三国志无双》等8个系列商标,还申请了《孔明传》等商标。巨摩公司除了申请《西游记》、《水浒传》商标外,还申请了《三国志麻将》、《巨摩三国志麻将》等商标。一旦日本公司注册成功,我国古典文学的代表作就会成为外商的逐利工具。但是,对于这一现象,国内动漫游戏业一直以来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浙江动漫业提出十大异议
目前,杭州正在打造中国“动漫之都”,第二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也即将在杭州举行。眼看着外国动漫游戏公司的这些动作,我省的动漫游戏业坐不住了。
昨天,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动漫专业委员会联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杭州安高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和知水仁山剧本研究中心等多家动漫企业,在我省温州喜倍儿家居服饰有限公司对《水浒传》商标注册提出初步异议的基础上,共同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十大异议,反对日本游戏公司的抢注行为,要求国家商标局依法撤销这些以四大名著为名称的商标初步审定,驳回其注册申请。
专家和企业都有话说
“我国动漫游戏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拓展市场发展壮大上,从而忽略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视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我市正在打造“动漫之都”,作为本地的动漫企业希望通过此次行动全面唤醒国内动漫、游戏业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浙江中南集团卡通影视有限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动漫、游戏业发展的最大优势就在于我们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而这又恰恰为动漫、游戏创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资源。如果中国的传统文化被外国企业抢占,对民族动漫、游戏业发展无疑将造成重大阻碍。而外国企业一旦成功注册这些商标,在游戏中会对这些名著的内容作何种修改将无法预料,中国的传统文化也可能因此“变质”。
代理此案的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省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李永明表示,针对日本巨摩株式会社申请第9类“西游记”、“水浒传”两个尚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商标,他们将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已通过初步审定的《三国志战记》、《真三国无双》、《三国志网络》等商标将要求商标局依法撤销对其的初步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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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我省动漫、游戏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的十大异议包括:
一、四大名著名称作为商标进行商业化使用将产生不良文化影响;
二、四大名著的名称作为商标使用在游戏等产品上,将会使国人,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对古典文学名著产生认知上的错误,不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承;
三、将文学名著使用于游戏产业,极有可能损害名著的作品完整性;
四、独创的作品名称系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具有在先权,他人商标化使用,构成对在先权利的侵害;
五、四大名著的注册将会使消费者产生来源的混淆;
六、四大名著的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直接表明了商标内容的来源,违反商标法的禁注条款;
七、四大名著作为商标注册并使用将对四大名著构成淡化;
八、按照商标审查标准的规定,公众熟知的书籍名称,在使用中容易误导公众不予注册;
九、对国家的某些象征性事物的随意的商业化使用应当加以限制;
十、日本公司将四大名著名称作为商标注册,将极大制约我国动漫产业的发展。
(通讯员吕律记者方张接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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